《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pdf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基本要求、运算处理和效果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空气质量业务化数值预报,用于规范和指导业务化应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对其基本性能、组成和模拟效果等方面作出规定。
当环境空气采样量为 150 m3(实际状态),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 50.0 ml 时,方法的检出限为 0.2 ng/m3~2 ng/m3,测定下限为 0.8 ng/m3~8 n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量为 50 m3( 标准状态),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 50.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 0.4 ng/m3~4 ng/m3,测定下限为 1.6 ng/m3~16 n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 0.600 m3(标准状态干烟气),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 10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1 微克/m3~0.7 微克/m3,测定下限为 0.4微克/m3~2.8微克/m3。
1.产品概述
LB-7015-B型紫气综合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以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为核心的光学烟气分析仪,仪器主要用于排气管道中有害气体成分的测量,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以及热工参数测量等部门。该分析仪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技术和化学计量学算法测量烟气中的SO2,NO,NO2,O2,CO,CO2等气体的浓度,测量数据不受烟气中水蒸气影响,具有测量精度、交叉干扰少、响应时间快、可靠稳定、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特别适合排放、高湿低硫工况测量。分析仪采用高性能长寿命脉冲氙灯、耐腐蚀吸收池、进口高分辨光谱仪、传感器及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竭力为用户提供一台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高品质仪器。
2.适用范围
a) 各种锅炉、工业炉窖的SO2、NOx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总量的测定。
b) 烟道排气参数(动压、静压、烟温、流速、标干流量等)的测定。
c) 烟气含氧量、空气过剩系数的测定。
d) 烟气连续测量仪器测量准确度的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