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8L型真空气袋采样器
	LB-8L型真空气袋采样器
	
	
	
	 
	 
	 
	
		根据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的要求,2017年9月环保部和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2月份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方案、通知等文件对VOCs监测的重点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规定。根据文件要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也在积极开展监测工作,采样是监测数据的来源是监测工作的重要环节。
	
	
		根据场合不同,VOCs采样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VOCs采样方式和相关设备推荐
	
	
		固定污染源VOCs采样方法分为三种方法:
	
	
		气袋法 注射器法 吸附管法
	
	
		固定源VOCs采样方法--气袋法
	
	
		标准依据:
	
	
		HJ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温度低于150℃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和部分voCs的采样。
	
	青岛路博
	执行标准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性能特点
	v 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操作简单;
	v 采用真空箱正压排空,负压采集气态样品,采样速度快,实现零交叉污染采样;
	v 通过仪器面板上的切换阀即可完成气袋内残余气体的置换及气体采样全过程;
	v 气路采用化学惰性材料,保证采集的气态样品没有交叉污染和吸附;
	内置高性能锂电池,实现交直流两用。
	技术参数
	
		
			| 
					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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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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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样与排气流量
				 | 
					约2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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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温度
				 |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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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池工作时间
				 | 
					>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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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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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置高能锂电池组或外置电源适配器DC8V 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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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配气袋容积
				 | 
					(1~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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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样管
				 | 
					Φ6×800mm(特殊长度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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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机尺寸
				 | 
					(长600×宽158×高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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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机重量
				 | 
					约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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