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分析仪LB-70D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工业窑炉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LB-70C系列废气颗粒物低浓度采样器
一、产品引见
LB-70C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技术性能指标契合国度环保局公布的烟尘烟气采样仪的有关规则,完成烟尘、烟气同机采样及检测,大大缩短现场工作时间。适用于各种锅炉、工业炉窑的烟尘排放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总量的测定和各种锅炉、工业炉窑的SO2、NO、NO2、CO、CO2、H2S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折算浓度和排放总量的测定及各类脱硫设备效率的测定。
本仪器符合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重量法。
本仪器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以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本仪器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当测定结果大于50mg/m3时,表述为“>50mg/m3”
当采样体积为1m3时,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1.0mg/m3
执行规范
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JJG 968-2002《烟气剖析仪》
JJG 680-2007《烟尘采样器》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二、产品参数
| 参数范围 | 分辨率 | 误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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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流量 | 5-85L/min | 0.1 L/min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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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控制稳定性 | < ±2% (电压在180V—250V变化,阻力在3—6kPa内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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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动压 | 0~2500 Pa | 1 Pa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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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静压 | -30.00 ~+30.00 kPa | 0.01 kPa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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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计前压力 | -40.00 ~0 .00kPa | 0.01 kPa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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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计前温度 | -30.0 ~ 150.0℃ | 0.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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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温度 | 0 ~ 500℃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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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流速 | 5-45m/s | 1m/s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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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压 | (70~130)kPa | 0.1 kPa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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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湿量 | (0~60)% | 0.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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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 (可选) | 0 ~ 21% | 0.1% | 示值误差:≤±5 %; 反复性: ≤2 %; 响应时间:≤60s; 稳定性:1小时内示值变化≤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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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可选) | 0~5700 mg/m3 | 1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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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可选) | 0~1300 mg/m3 | 1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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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可选) | 0~200 mg/m3 | 1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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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可选) | 0~5000 mg/m3 | 1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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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可选) | 0~30%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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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可选) | 0~300 mg/m3 | 1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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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泵负载才能 | ≥30 L/min (阻力为-20kPa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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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体积 | 999999 .9 L | 0.1 L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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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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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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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3年 |
NO2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2年 |
CO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3年 |
H2S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2年 |
CO2传感器寿命 | 空气中3年 |
外型尺寸 | 310×170×310 mm |
仪器噪声 | <70 dB(A) |
整机重量 | 约8.0 kg |
功 耗 | <100 W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对于以煤为燃料的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年产150万件及以上企业)和日用陶瓷(年产250万件及以上企业)的陶瓷制造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对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窑、喷雾干燥塔排气筒,卫生陶瓷窑(年产150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日用陶瓷窑(年产250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逐一计算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为各主要排放口年许可排放量之和,其他均为一般排放口,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陶瓷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许可排放浓度依据GB 25464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许可排放浓度依据GB 29620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防水建筑材料工业排污单位导热油炉废气许可排放浓度依据GB 9078、GB 13271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沥青改性等工艺过程烟气执行GB/T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隔热和隔音材料工业排污单位废气许可排放浓度依据GB 9078、GB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建筑用石加工工业和陶瓷砖瓦其他制品类许可排放浓度执行GB 16297,以及地方排放标准从严确定。
年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根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主要产品产能确定。
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实施错峰生产的,在计算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时,核算时间采用的是(365-Tc,Tc为错峰生产天数),设备大修维护等时间可安排在错峰生产时期,不再给予时间。
重污染天气下,陶瓷工业排污单位应根据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等要求,确定重污染天气下的日许可排放量。
本技术规范对各子行业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无组织排放受控。